人事招聘管理制度
1. 招聘原则
1.1以公司发展规划为前提,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人员发展规划及招聘计划。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特点,制定应聘者基本条件要求。
1.2 招聘人员需要符合公司所需岗位的各项要求,根据岗位职责严格进行甄选。经过面试、考核合格后签订《员工试用协议》。
1.3 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,保证新进员工的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,如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,立即解除劳动合同。
2. 招聘流程
2.1 提交需求: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情况,由部门负责人填报人员需求《招聘申请表》(对于新设岗位,要同时提交该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)。并逐级上报,经总经理批准后,交人事部,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。
2.2 准备材料:人事部根据招聘需求,准备招聘材料。包括公司基本情况、招聘岗位、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、报名方式、报名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。
2.3 选择招聘渠道:招聘渠道主要有:互联网招聘、刊登报纸广告、人才市场、内部员工推荐。
2.4 初步筛选:人事部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、分类,交需用人部门经理,部门经理在两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,确定初试人员,填写《初试通知》连同应聘人员资料送人事部,由办公室组织统一通知初试。
2.5 初试前应聘人员首先填写《员工应聘登记表》,《员工应聘登记表》及应聘人员资料交面试主持者面试时使用,面试结束后交办公室保管。
2.6 初试:初试为面试。面试的时间为10-30分钟。面试一般由部门经理与办公室负责,并填写《面试人员测评表》,认真填写测评内容的具体项目。
2.7 复试:通过初试的人员是否参加复试视岗位而定,复试由主管经理主持,对应聘主管及中层以上职务人员,常务副总经理参加复试,应聘者需交验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职称证明、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。程序与初试相同。
2.8 培训与体验:对通过复试的人员,办公室负责讲解待遇、行政、人事政策,并安排安全教育、岗位培训和体检,培训完毕考试及体检合格后,办理录用审批手续。
2.9 审批:将拟录用人员的《面试人员测评表》、《员工应聘登记表》、学历证书复印件、笔试试卷等办理阅办,提请总经理批准。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录用人员报到。
3 .试用期
试用期为1-3个月;试用期满经理论和实际考核合格聘为公司正式员工。试用不合格者解除试用协议,不予录用。
招聘电话:18003820162 |